江西人劉某46歲,在永康打工,老婆在義烏,夫妻長期不和,分居已十多年。
劉某喜歡到廣場跳早舞,認(rèn)識了五十多歲的永康人陳女士。
跳著跳著,兩人成了固定舞伴,平常也經(jīng)常一起聊天,關(guān)系蠻密切。陳女士還把劉某拉進自己的電話親情網(wǎng)。為此,陳女士老公很生氣,和她吵過好幾次。
去年12月,陳女士決定不再與劉某搭伴跳舞。為避開劉某,她索性不去跳廣場舞。
劉某一再追問,陳女士就和他攤牌:她有了新舞伴。
劉某情緒低落,越想越懊惱,決定與陳某同歸于盡。
1月11日,劉某把在永康讀書的女兒送到義烏老婆那里,又把1萬元現(xiàn)金交給女兒。
1月14日早晨,他買了水果刀,到陳女士家附近守候,等陳女士丈夫上班后,偷偷進了陳女士家。
當(dāng)時,陳女士還在睡覺,劉某朝陳女士胸口猛扎幾刀,又向自己腹部猛刺幾刀。
劉某沒死成。
他想想還是上了一輛出租車,跑回江西老家。車子剛停在哥哥家門前,劉某就暈倒了,家人將他送到醫(yī)院救治。
當(dāng)天早上9點多,陳女士老公給陳女士打電話,沒人接,他又給陳女士單位打電話,還是沒人接。
他感覺不對勁,連忙騎電瓶車趕回家,發(fā)現(xiàn)妻子身中數(shù)刀,已沒了呼吸。
當(dāng)天下午5點,永康警方在江西玉山將劉某抓獲?,F(xiàn)在,劉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,被永康警方采取強制措施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