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某,32歲,東陽人,已婚。他不太安分,老想著找機會一夜情。
半個多月前,李某想找美女聊天,便在微信“附近的人”中,找了個頭像比較帥的男人,把他的照片下載下來,設置成自己頭像。他想,這樣別人就不知道是他干的了。
1月22日,李某順利加上一個女的。沒聊幾句,就連發(fā)三張黃色圖片過去,還試探性問對方,要不要一夜情。對方回了句“變態(tài)”,不再理他。
李某本也無所謂,繼續(xù)勾搭別人,沒想到過了幾天,那女子忽然又來找他搭話。李某竊喜,聊了幾句,對方要李某請她吃面,約在東陽太平洋百貨那里。李某帶了個朋友欣然前往,到了約好的路口,發(fā)信息給對方說自己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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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想到過了一分鐘不到,兩個男人氣勢洶洶沖上來,對著李某就是一頓猛揍,一邊揍,一邊質(zhì)問,你是不是把我照片拿去干壞事了。李某一聽,知道自己理虧,趕緊報警。
原來,和李某聊天的女子叫小微,打李某的兩個男人,一個是小微丈夫,一個是她丈夫的朋友小偉。小偉就是李某微信頭像的真正主人。
那天李某加小微微信,小微一看是老公朋友,就同意添加好友。沒想到對方一進來就發(fā)黃色圖片,還問她要不要一夜情。
小微把他拉進黑名單,又打電話罵老公,說怎么交這種朋友。小微老公打電話給小偉,一頓臭罵,小偉一頭霧水。兩人冷靜下來,認為可能是別人冒用小偉頭像。于是,小微和老公設下這圈套。
最后在吳寧派出所,雙方接受民警調(diào)解,李某說自己有錯在先,被一頓暴打,就不追究對方責任了。走出派出所,李某感嘆,“微信朋友圈太小,這樣事情再也不敢亂做了?!?/P>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