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中的“她”聲音軟糯,膚白貌美,而現實中的“她”搖身一變成了貨真價實的男子,這是上演了變形計還是遇到了騙子?6日,記者獲悉,近日,義烏法院審結一起通過微信添加好友并逐步實施騙錢的案件,被告人吳某利用微信假扮女子騙取男性錢財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四年,并處罰金20000元。
出生于義烏的吳某,是一名“90后”小伙子,高中畢業(yè)后就在家待業(yè)。因經濟拮據,吳某就萌生了利用微信假扮女子騙取男性錢財的想法。他先申請一個微信號,將微信資料填成女性,還將一張女性的動畫作為頭像。準備工作就緒后,吳某就開始尋找目標下手了。他先搜索附近的人里面的男性,再添加對方為好友,開始聊天。
為獲取對方的信任,在聊天的過程中,吳某虛擬了一個身份,稱自己是“吳韓美”,父母都是做生意的,還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弟弟,哥哥是醫(yī)生。聊得熟絡后,吳某就會“順勢”和對方發(fā)展成為“男女朋友”關系,之后就會以“出差在外地,銀行卡沒帶需轉錢給客戶”、“身上沒錢用了”、“弟弟需要用錢”等理由向對方借錢。
為了增加吸引力,吳某還從網上下載一整套的美女照片,如果對方需要看照片,他就把網上下載的照片發(fā)過去。也有人起疑過,要求跟吳某電話聊天。為了蒙混過關,吳某下載了一個“變音器”軟件,然后和對方打電話。如果對方要求見面或視頻聊天,他就會以各種理由推脫。有一次,吳某推脫不過,就以吳韓美弟弟的身份硬著頭皮赴約。
就這樣,從2013年開始,吳某共計騙得八名男性財物105200元,其中有幾千元的,有幾百元的,也有數十條香煙的,其中被害人畢某被騙金額最多,有58800元?,F贓款已全部返還八名被害人,被害人也對吳某表示諒解。
法院經審理后認為,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鑒于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并主動退出違法所得,可從輕處罰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(完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