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義烏現(xiàn)新騙局:借錢不還反給好處 實為高利貸詐騙
中新網(wǎng)金華8月6日電如果有人告訴你借錢以后不但不用還,還給你好處費,你會不會心動?浙江義烏的四名90后小伙何某、傅某、樓某、包某就利用這種方式,隱瞞借貸風險,誘騙多名被害人至義烏多家典當行及私人處借取高利貸,然后再以借款保證金、介紹費等方式從被害人處將借來的錢騙走,被害人最后剩下的錢則寥寥無幾。6日記者獲悉,經(jīng)義烏市檢察院提起公訴,四人分別被判刑。
2013年9月份以來,何某、傅某、樓某、包某伙同他人,經(jīng)事先預謀后,分工合作,采用借錢不用還再給好處費并隱瞞借貸風險、向被害人作虛假還款承諾等方式,誘騙多名被害人至義烏市多家典當寄售行及私人處借取高利貸。期間,何某、傅某等四人與典當行做了約定,即以每筆5萬元借款收取1.2萬元利息,借條上借款額寫10萬元的方式,高息放債給被害人。而何某等四人再以放債賺錢、借款保證金、介紹費等名義,將被害人等人所借款騙取后用于瓜分揮霍。
2013年9月底的一天,何某及虞某、朱某(均另案處理)等人以上述手段,誘騙被害人何某宇、何某偉到某典當行借錢,由兩名被害人互借互保簽訂二張借5萬元寫10萬元的借款合同,扣除1.2萬元利息后,被害人實際借得人民幣3.8萬元。隨后,何某等人再以索取借款保證金、好處費等名義將借款進行分贓,最終,兩名被害人何某宇、何某偉只各拿到人民幣1000元。
同年12月13日,傅某、何某等人再以上述手段,誘騙被害人蔣某到某投資公司借款,簽訂了借3萬寫6萬元的借款合同,扣除利息后,蔣某實際借得2.2萬元,隨后,何某等四人也將借款分贓,蔣某最后只拿到了600元。
經(jīng)查,何某采用上述方式作案11起,涉案金額達33.07萬元;傅某參與作案5起,涉案金額12.82萬元;樓某參與作案4起,涉案金額11.67萬元;包某參與作案2起,涉案金額4.93萬元。
8月3日,經(jīng)義烏市檢察院提起公訴,何某、傅某、樓某、包某四人均因犯詐騙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、二年零三個月、三年、一年零七個月,并處數(shù)額不等的罰金。(完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