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月底,我和三個朋友在某健身辦了會員卡,當時健身房送了每人一個密碼鎖,用于鎖住在更衣室內(nèi)存放的隨身物品。
8月13號晚上,我們四個人分別從家里趕去該健身房賓王店體驗器材。我在下午6點到達健身房,換好衣服之后,把隨身物品全部放在更衣室53號柜子,并用密碼鎖鎖住,打亂了密碼。
之后出去健身,中途沒有返回更衣室。晚上8點45左右,健身結(jié)束,去更衣室換衣服的時候發(fā)現(xiàn)密碼鎖已經(jīng)不翼而飛,發(fā)現(xiàn)包包已經(jīng)不見,只剩下健身包和瑜伽墊。
這里說一下被偷的東西,包括一只巴黎世家牌小包,價值18000港幣,內(nèi)有一只菲拉格慕牌短錢包,購入價2480,還有一只iPhone6和一只卡西歐tr350,車鑰匙,鑰匙、還有一些票據(jù)和U盾,總價值合計超過3萬人民幣。被偷的第一時間,朋友幫我報了警,看了監(jiān)控,由于包包是迷你款,放在健身包中很容易帶出,監(jiān)控中并沒有找到任何線索。
(圖為被偷的包包)
第二天,去健身房拷貝監(jiān)控送去派出所,非但沒有得到健身房任何一個人的歉意,拷貝監(jiān)控還讓我們從早上9點半等到下午2點半,這段時間沒有管理人員出來解釋自己的失誤。
15日下午,派出所民警再一次到健身房查看,用我朋友的密碼鎖做了實驗,上鎖之后用力一扯就斷了,之前健身房還口口聲聲說自己的密碼鎖沒有問題。
(用力扯后斷開的密碼鎖)
直到17號晚上,被偷的手機終于開機了,用查找iPhone軟件定位到手機已經(jīng)被賣到寧波。18號早上,打電話告知了派出所這個情況,派出所告訴我很難再找回被盜的東西,讓我和健身房協(xié)商解決。
健身房的運營經(jīng)理說要將此事上報(說到這里我又是呵呵了,出事5天之后,才說上報),之后她便以忙為借口離開了,等了三個小時之后,我進去和她理論,給不了說法也可以告訴我,或者告訴我回去等消息,不用浪費我的時間讓我一直等,并且她還說她很忙,忙著打掃衛(wèi)生,我很想問,作為他們的會員,發(fā)生了被盜事件,金額還不小,竟然比不上她打掃衛(wèi)生重要。
(被盜錢包購買記錄)
運營經(jīng)理之后答應我當天給我個答復之后我便離開。當天晚上9點,健身房打電話告訴我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配合派出所調(diào)查,說我們雙方都有責任,承認自己有責任之后,拒絕承擔任何責任。
電話中,還說提醒過我把貴重物品放前臺,試問一下,如果得到提醒,我為何還會把東西帶進更衣室。這點我我朋友包括很多會員都可以作證,根本沒得到過任何提醒。電話溝通無法進行之后,健身房那邊放下狠話,說就算我天天去鬧也沒關系,態(tài)度極其囂張惡劣。
在這里提醒大家,健身房一定要謹慎選擇。其實我的想法很簡單,東西被偷追不回來只能自認倒霉,可是健身房非但不說給我一定的賠償,態(tài)度還這么惡劣,真是讓人沒法忍受。(最后,可能很多人會問,東西為什么不放車上,因為前段時間爸爸車上東西被盜,覺得車上不安全。還有人會問,為什么不放前臺,因為我第一次辦健身卡,沒人提醒,并不知道可以放在前臺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