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0年的9月10日和2006年的1月15日,義烏曾發(fā)生過兩起難以偵破的故意殺人案。事隔十多年,義烏警方通過認真落實命案積案偵辦工作制度,克服偵破難度大、難以找到突破口等不利因素等,分別抓獲3名嫌疑人。
為了偵破這兩起歷年命案,義烏警方做出了不懈的努力。一方面,挖掘技術分析潛能,負責DNA、指紋等專業(yè)技術員加班加點對相關物證進行梳理和分析,重新提取了有價值的物證進行對比,終于在3月14日鎖定了一名浙江籍前科人員,順藤摸瓜抓到了潛逃在黑龍江大慶市的犯罪嫌疑人江某。義烏市“2000.09.10”故意殺人案就此告破。
另一方面,義烏警方也發(fā)揮了各警種職能優(yōu)勢,信息共享、優(yōu)勢互補,形成一個多層次、多維度的整體作戰(zhàn)網(wǎng)絡。7月8日,從義烏市看守所內的一名在押人員身上獲得線索,張某與王某可能與義烏市“2006.01.15”故意殺人案有關。經(jīng)過二十多天的信息核查,以及部署計劃,抓獲2名犯罪嫌疑人。
記者了解到,義烏市警方已經(jīng)摸索出偵破疑難命案積案的經(jīng)驗。
主要是安排專人對歷年命案積案進行重點梳理分析,做到底數(shù)清、材料齊、情況明,并建立“一案一檔一對策”。進一步完善命案積案檔案管理規(guī)范,做到“偵辦進展有記錄、人員變動有交接”,時刻保持對案件最新進展的掌握和關注。研究確定重點攻堅案件,實行領導包案責任捆綁制,落實破案責任。局領導發(fā)揮表率作用,親自參與線索核查、研究抓捕工作,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民警。

